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379號
- 原告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武陵農場
- 法定代理人
- 羅洋
- 訴訟代理人
- 羅永安律師
- 被告
- 兼 綠動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羅陳鎰
- 被告
- 邱淑卿
- 被告
- 顏丞佐
- 被告
- 兼 國傑藝術設計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塗秉璇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案件(113年度易字第76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