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審易字第865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趙俊傑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緝字第2691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辯論終結後,被告趙俊傑與告訴人廖偉勝成立調解,告訴人並具狀撤回本案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審易字第865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緝字第2691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辯論終結後,被告趙俊傑與告訴人廖偉勝成立調解,告訴人並具狀撤回本案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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