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649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鄭燕珍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22600、2613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繼續審判。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1項、第2項停止審判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繼續審判,刑事訴訟法第298條定有明文。
二、查被告鄭燕珍前因疾病不能到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3月11日裁定停止審判。茲因被告於115年5月24日死亡,有卷附戶役政資訊網站查詢-個人戶籍資料在卷可參,是前開停止審判之原因已消滅,依據上開規定,本件應繼續審判。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98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