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8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附民字第699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22 日

法官李昇蓉江健鋒毛妤甄

原告
劉丞凱
原告
蔡惠閔
被告
林鐸翰

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易字第261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由

一、按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被告林鐸翰被訴傷害等案件,經原告劉丞凱、蔡惠閔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首揭法律規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2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昇蓉

                  法 官  江健鋒

                  法 官  毛妤甄

                  書記官  江慧貞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2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5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