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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字第二二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1 年 10 月 17 日
  • 法官
    林麗真
  • 法定代理人
    甲○○

  • 被告
    丁○○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左: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年度自字第二二一號 自 訴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甲分行 代 表 人 甲○○ 代 理 人 丙○○ 被   告 丁○○ 己○○ 共   同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戊○○ 右列被告等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丁○○連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肆年。扣案如附表五所示 偽造之各該發票人印章共拾肆枚,及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支票共計貳佰貳拾柒張,均 沒收。 己○○無罪。 事 實 一、丁○○為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其明知第一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甲分行(下稱第一銀行大甲分行)所從事之票據貼現貸款業務,借 款人須提供發票人並非借款人且係實際交易行為所取得之應收客票,始同意核發 貸款,且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均係其本人或以大甲牧場名義開立各該支票帳戶 後領得,並非客票,為以其所經營之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名義,向第 一銀行大甲分行申辦取得貸款,竟基於概括犯意,意圖供行使之用,自民國八十 四年十月十九日起至八十五年三月五日止,在臺中縣大甲鎮東陽新村一五三號等 處,先後偽刻如附表五所示吳金池等人之印章計十四枚後,即持上開偽造之印章 蓋用於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之發票人欄,其中如附表一、二所示發票人為正逢 食品有限公司之部分,則以在各該支票發票人欄上偽造正逢食品有限公司英文簽 名之方式,而先後偽造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共計二百二十七張,且為取信於第 一銀行大甲分行關於上開支票確實係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實際商品交 易所取得之應收客票,其明知所經營之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並未與如 附表三、四所示統一發票買受人間,有各該所載金額之實際商品交易行為,仍先 後將此不實事項填製於如附表三、四所示屬商業會計憑證(原始憑證)之統一發 票上,再將上開填製不實之統一發票資料持交與第一銀行大甲分行而行使之,足 以生損害於第一銀行大甲分行,並致第一銀行大甲分行誤認各該如附表一、二所 示支票確為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因如附表三、四統一發票所載商品交 易取得之應收客票,而前後核發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貸款共計分別為 新臺幣(下同)七百五十萬元、九百一十萬元。嗣因各該支票屆期經第一銀行大 甲分行提示均遭退票,第一銀行大甲分行察覺各該支票退票原因係因其上蓋用之 發票人印章、簽名,與原本所開立支票帳戶之印鑑不符,始知受騙。 二、案經被害人第一銀行大甲分行向本院提起自訴。 理 由 甲、有罪部分: 一、訊據被告丁○○已坦承:其為大甲牧場之負責人,而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雖以其 妻即被告己○○為名義上負責人,但實際負責人亦為其本人,而其交付自訴人用 以申辦貸款之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均非因商品交易所取得之客票,各該支票 實際上均係以其本人或大甲牧場名義所申領,且其上關於各該發票人之姓名均為 其自己所憑空想出,並未有各該人存在,其有以各該人等之名義簽發自己或大甲 牧場申領之支票,並且依第一銀行大甲分行之要求,亦曾提出記載關於與各該發 票人間從事商品交易之統一發票資料等事實,且查: (一)各該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經分別函詢亞太商業銀行沙鹿分行、臺中商業銀行 、臺中商業銀行儲蓄部、臺北銀行臺中分行、臺新國際商業銀行臺中分行、世 華聯合商業銀行豐原分行、美國運通銀行臺北分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臺中分 行、中國農民銀行豐原分行、慶豐商業銀行臺中分行、中興商銀西屯分行關於 上開支票之支票存款帳戶開立人之結果,上開支票之支票存款帳戶確為被告丁 ○○或其擔任負責人之大甲牧場,有各該回函暨所附開戶資料等件附卷可稽, 且各該支票均經退票,除部分支票發票人欄另併蓋有被告丁○○或其所經營之 大甲牧場印章者,係以該支票業經拒絕往來為由退票外,其餘悉以印鑑不符為 由遭退票在案,亦有各該支票暨退票理由單影本各一份在卷為憑,關於其上已 蓋有被告丁○○或大甲牧場印章者,被告亦供稱係各該支票屆期由自訴人提示 時,經付款銀行通知其前往加以補蓋,足見此部分被告丁○○簽發並持交與自 訴人時,其上並無其本人或大甲牧場之印章存在,因之,被告以如附表一、二 所示發票人名義簽發各該支票時,各該發票人既然並非確有其人,被告丁○○ 自有偽刻各該發票人印章後,並加以蓋用而偽造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其中 關於以正逢食品有限公司為名義發票人之部分,亦有偽造該公司英文簽名之行 為,且其偽造各該支票後並用以持交自訴人以申辦貸款,其當係基於供行使之 用之意圖,事後復有行使並交付之行為亦甚明。 (二)其次,被告丁○○既坦承偽造上開支票用以向自訴人申辦貸款時,經自訴人要 求,亦有填製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與各該所偽造支票發票人間從事 商品交易之統一發票資料,再據以交付自訴人,其雖又謂如附表三、四所示統 一發票等資料因自訴人未逐一指明係與如附表一、二所示何一支票一併提出, 不能確定是否為其所填製交付云云,惟其亦自承各該統一發票上營業人蓋用統 一發票專用章欄中,所蓋用之大甲牧場及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統一發票專用印 章外觀上確與其所持用者相同,再參諸如附表三、四所示統一發票所載買受人 名稱,各與附表一、二所載發票人名稱互核相符,有各該統一發票影本一份在 卷可考,而被告丁○○如前述,亦供承實際上並無各該名義人存在,此係其憑 空想像之名稱,該統一發票上所載交易物品、金額自均屬不實事項,且應係被 告丁○○持用如附表一、二所示偽造支票向自訴人申辦貸款所併同提出一節, 自屬無疑,被告丁○○為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其明知實際 上並無如附表三、四所示買受人存在,遑論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有 何與各該人等為商品交易之可能,卻仍填製此不實事項於各該統一發票,並進 而有交付與自訴人之行為,亦堪認定。 (三)再以,被告丁○○雖又辯稱:自訴人對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為其本人或大甲 牧場所申領支票一事亦知情,此由自訴人須辦理各該支票之徵信作業即可見, 且之前其即曾以自己申領之支票蓋用他人印章後,經付款銀行前往更改補蓋其 本人印鑑,自訴人始因而兌領取得票款,當時通知其補蓋印鑑之付款銀行亦曾 通知自訴人,其上開行為均係依自訴人之要求,且若不以第三人名義簽發支票 ,即無法用以申辦貸款云云,姑不論依被告丁○○所述,若不以第三人名義簽 發支票將無法向自訴人申辦貸款一事,已可見被告丁○○當明知自訴人同意核 發貸款之條件,限於須持第三人所簽發之應收客票為擔保,其卻冒用如附表一 、二所示發票人名義偽造上述支票充為客票,其有偽造上開支票以向自訴人詐 得貸款之犯意及行為實已明;抑且,自訴人堅稱之前從未接獲各該支票之付款 銀行通知該支票請領使用之人實為被告丁○○,亦未曾有付款銀行通知係經由 被告丁○○前往補蓋印鑑才兌領取得票款一事,依一般付款銀行作業程序,縱 有通知補蓋印鑑,亦屬付款銀行與支票請領人間如何聯繫處理之問題,並不會 通知執票人等語,而經本院函詢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北臺中分行、亞太銀行沙鹿 分行、農民銀行豐原分行、大眾商業銀行沙鹿分行、慶豐商業銀行臺中分行、 世華銀行豐原銀行等關於被告丁○○所請領並曾經兌領支票中,有無曾經被告 丁○○前往補蓋印鑑並將此事通知自訴人一事,亦經亞太商業銀行沙鹿分行、 大眾商業銀行沙鹿分行、慶豐商業銀行臺中分行函覆雖曾有已兌現支票發票人 欄處存有第三人印文並經打叉註銷之情形,惟關於此情形對提示銀行並不負告 知義務,且經如期兌付亦不會告知提示銀行,因時隔久遠,亦無從判斷當時曾 否通知自訴人乙○○○大甲分行等情,有各該函文附卷可稽,足見自訴人縱使 曾經兌領取得被告丁○○或大甲牧場所請領使用支票之票款,亦難認自訴人確 實知悉被告丁○○所持以申辦貸款之支票係被告丁○○或大甲牧場所有支票, 而非應收客票;另觀諸卷附自訴人所提出之第一商業銀行以書面方式查詢票據 信用之同業客戶查詢單中,首揭意旨即有表明係查詢何人或何公司名義之授信 往來情形,亦即查詢內容若包括該票據所載名義上之發票人項目,自訴人於徵 信作業時當得發現各該支票之請領使用權人其實並非其上所載之名義上發票人 ,然證人即承辦被告丁○○以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名義申辦貸款之 相關票據徵信作業人員蔡明鳳、鄭秀霞已結證稱:上開貸款徵信作業並未以書 面方式徵信,而係循慣例以電話查詢各該票據往來信用是否正常,當時並無法 發現各該票據上之發票人印鑑章是否相符一事,且之前自訴人曾持交之票據屆 期均獲兌現,亦未發現有發票人印鑑不符之情形等語,而經本院就一般金融機 構辦理客票融資時,相關徵信作業內容情形為何一事函詢財政部金融局轉請中 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覆結果,係說明於客戶提供其基於商品 或勞務等交易所產生之票據向銀行申請融資時,銀行除遵照票據法之相關規定 辦理外,基於債權確保之考量,亦會對借款人、票據之債務人(如發票人)及 票據之交易真實性進行查核,至對發票人之查核方式,各銀行實務作業方式不 盡相同,一般包括支票存款帳戶開戶日期、名稱、有無退票紀錄及存款實績等 ,有該函文一份在卷可參,足見各銀行徵信作業內容不一,加以依第一銀行總 行內部關於辦理票據貼現及票據徵信規定中墊付國內票款之部分,其中應收客 票週轉金貸款之票據來源,確實限於基於商品之銷售,機器設備之出租或提供 服務等實際交易行為所產生之應收客票,被告丁○○亦不否認若以其本人或大 甲牧場名義簽發各該支票,將無法由自訴人處貸得款項,可見自訴人確實係要 求被告丁○○應提出上開規定之應收客票以辦理貸款,自訴人當無甘冒違背第 一銀行總行關於授信之規定,而如被告丁○○所辯稱明知上情卻仍同意被告丁 ○○如此辦理之理,且如前述,曾經兌領之支票係由被告丁○○前往補蓋印鑑 始得兌領一事,自訴人亦未曾獲告知,被告丁○○亦不否認申辦貸款而提供前 開支票時,並未告知自訴人此實為其自己或所經營大甲牧場請領使用之支票, 被告丁○○甚至進而提供各該填製不實資料之如附表三、四統一發票,圖說明 各該支票確為商品交易往來取得之客票,應堪認自訴人應係在認各該支票為應 收客票之情形下,始依規定辦理而貸款與被告丁○○所經營之大甲牧場、愛國 樂食品有限公司,並無同意被告丁○○得持此偽造之支票以申辦貸款之情形。 至於自訴人第一銀行大甲分行承辦人員查核票據信用時,並未包括該支票請領 使用權人,致未查知各該支票實為被告丁○○或其所經營之大甲牧場所請領使 用之部分,縱使此部分查證徵信作業有所疏漏,亦屬自訴人內部如何稽核管考 、承辦人員作業有無粗略之問題,被告丁○○既明知應提供應收客票以申辦貸 款,卻虛構前述各該發票人之名義而偽造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及填製如附 表三、四所示內容不實之統一發票資料,仍難解免其有偽造有價證券及填製不 實統一發票並加以行使之罪責。 綜上所述,被告丁○○上開所辯,並無足採,本案事證已臻明確,被告丁○○上 開犯行,應堪認定。 二、按依商業會計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統一發票應屬原始憑證中之對外憑證 種類而為商業會計憑證之性質,而被告丁○○既為大甲牧場、愛國樂食品有限公 司之負責人,卻故意在其業務上所製作之屬會計憑證之統一發票上填製與如附表 三、四所示買受人有從事商品交易之不實資料,且明知並無如附表一、二所示發 票人存在且得其等同意,而意圖供行使之用,以各該發票人名義簽發而偽造如附 表一、二所示支票,再均持交與自訴人而行使之,使自訴人誤信各該支票、統一 發票等資料所載屬實而同意貸款,自足以生損害於自訴人,核被告丁○○所為, 係違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及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項之偽造 有價證券罪。被告丁○○偽造如附表五所示印章十四枚,及於如附表一、二所示 支票上偽造各該印文,及如附表一、二所示關於以正逢食品公司為發票人部分偽 造該公司英文簽名之行為,原為偽造有價證券(即上開支票)行為之一部,爰不 另論罪。又被告持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向自訴人申辦貸款而行使之行為,因關 於上開支票部分乃欲使自訴人交付如與該支票本身所表彰價值相同之金錢,此部 分詐欺取財之行為,亦應為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之行為所吸收;而此行使偽造有價 證券之低度行為,復為偽造有價證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而商業會 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關於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 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原即含有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本質,是被告丁○○填製不實 資料之會計憑證即各該統一發票,並持以行使之行為,既係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 一條第一款之罪,即毋庸再論以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上 登載不實罪,附予敘明。被告丁○○先後多次偽造有價證券、違反商業會計法第 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行為,均時間緊接、方法相同,各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 顯分別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均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分別論 以一罪,並加重其刑。又被告丁○○上開偽造有價證券罪、違反商業會計法第七 十一條第一款二罪間,有手段、目的之牽連關係,均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後段規 定,從一重之偽造有價證券罪論處。自訴人雖僅自訴被告丁○○上開以大甲牧場 名義而持如附表一、三所示偽造支票及填製不實之統一發票,以申辦貸款之部分 ,惟其餘部分與之屬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已如前述,本院自得併與審理。 又自訴人就此違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部分,因其非被告此犯行之 被害人,原本不得提起自訴,惟其餘論罪科刑之偽造有價證券犯行與此屬牽連犯 之裁判上一罪關係,而自訴人就此較重之罪之偽造有價證券罪部分既已提起自訴 ,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九條第二項前段規定,前者自亦得併同提起自訴,亦予 敘明。爰審酌被告丁○○偽造上開支票向自訴人申辦貸款之總額甚高,且迄今仍 未能賠償自訴人所受損害,犯後態度非佳,但其前於七十七年間因誣告案件,曾 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月,緩刑二年確定,且俟緩刑期滿因未經撤銷緩刑之宣告 ,該刑之宣告已失其效力,其後則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 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各一份可 考,素行尚可,及其犯罪動機、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被告丁 ○○偽造之如附表五所示印章十四枚雖未扣案,但無證據證明業已滅失,應依刑 法第二百十九條規定,併予宣告沒收。至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支票共計二百二 十七張,爰依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規定,均沒收之,其上發票人欄偽造之各該印 文,及關於發票人為正逢食品有限公司部分,其上偽造之該公司英文簽名部分, 既已附隨於各該支票上沒收之,自無另宣告沒收之必要,附此敘明。 三、又自訴人謂如附表六所示統一發票,亦經被告丁○○填製不實資料而有違反商業 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並與前述偽造有價證券犯行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之 部分,觀諸各該統一發票所載買受人,與如附表一、二所示支票所載發票人均無 涉,已難認被告丁○○就之有何填製不實資料而有違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 一款規定之行為,遑論此與前述偽造有價證券犯行有何屬裁判上一罪關係而得提 起自訴,惟自訴人以之與前述違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而論罪科刑 部分屬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此部分爰不另為不受理之諭知,併此指明。 乙、無罪部分: 一、自訴意旨略以:被告己○○為被告丁○○之配偶,為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之負責 人,其為向自訴人申辦票據貼現貸款,以前述與被告丁○○所犯相同之方式,偽 造如附表二所示支票,及填製不實之如附表四統一發票資料,向自訴人騙取九百 一十萬元借款,因認被告己○○亦涉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二百零一 條之詐欺取財、偽造有價證券罪嫌,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嫌 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 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 定有明文;且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 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亦有最 高法院三十年上字第八一六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訊據被告己○○堅決否認有為上開犯行,並辯稱:其僅係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名 義上之負責人,相關業務經營均由其配偶即被告丁○○為之,且以愛國樂食品有 限公司名義向自訴人申辦上開貸款一事,各該相關資料、申辦手續等亦均由被告 丁○○處理,其僅係因擔任名義上負責人曾在各該文件簽名或用印而已,對實際 情形均不知情等語。經查,被告己○○之配偶即同案被告丁○○亦供稱:愛國樂 食品有限公司之業務實際上由其負責經營,以愛國樂食品有限公司名義向自訴人 申辦貸款時,亦係由其提供相關資料與自訴人洽談,被告己○○並未參與,亦不 知情等語,核與被告己○○供稱情節相符,而自訴人亦自承相關貸款業務均係由 被告丁○○前來洽談,相關支票、統一發票等資料亦由被告丁○○提出,再參以 前述如附表二所示支票又係被告丁○○本人或其所經營之大甲牧場所請領使用者 ,均與被告己○○無涉,實難認被告己○○有何參與自訴人所指訴之此部分行為 ,被告己○○上開所辯,顯非無據;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己 ○○有為此部分犯行,揆諸前揭規定及說明意旨,此部分自應為被告己○○無罪 之諭知,以示慎審。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零 一條第一項,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第二 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十九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 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 月 十七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法 官 林 麗 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台灣高等 法院台中分院。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 月 十七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 元以下罰金: 一 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 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 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 者。 四 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 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行使偽造、變造之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 ,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 下罰金。 ■附表一: ┌─────┬────┬─────┬──────────────────┐ │ 發 票 日 │ 票 號 │ 金 額 │ 偽 造 之 發 票 人 │ ├─────┼────┼─────┼──────────────────┤ │85.03.12 │0000000 │90.0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12 │0000000 │93.000 │吳金池 │ ├─────┼────┼─────┼──────────────────┤ │85.03.12 │0000000 │95.000 │陳溪柏 │ ├─────┼────┼─────┼──────────────────┤ │85.03.12 │0000000 │89.000 │蔡永土 │ ├─────┼────┼─────┼──────────────────┤ │85.03.13 │0000000 │115.144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14 │0000000 │91.300 │林松本 │ ├─────┼────┼─────┼──────────────────┤ │85.03.14 │0000000 │89.500 │陳邦雄 │ ├─────┼────┼─────┼──────────────────┤ │85.03.14 │0000000 │90.000 │黃伊男 │ ├─────┼────┼─────┼──────────────────┤ │85.03.12 │0000000 │85.000 │陳溪柏 │ ├─────┼────┼─────┼──────────────────┤ │85.03.12 │0000000 │93.000 │蔡永土 │ ├─────┼────┼─────┼──────────────────┤ │85.03.13 │0000000 │160.0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14 │0000000 │76.400 │黃伊男 │ ├─────┼────┼─────┼──────────────────┤ │85.03.14 │0000000 │88.800 │趙善傳 │ ├─────┼────┼─────┼──────────────────┤ │85.03.26 │0000000 │84.205 │趙善傳 │ ├─────┼────┼─────┼──────────────────┤ │85.03.26│0000000 │94.600 │李文斌 │ ├─────┼────┼─────┼──────────────────┤ │85.03.26 │0000000 │95.300 │陳邦雄 │ ├─────┼────┼─────┼──────────────────┤ │85.03.26 │0000000 │88.500 │林松本 │ ├─────┼────┼─────┼──────────────────┤ │85.03.26 │0000000 │93.000 │黃伊男 │ ├─────┼────┼─────┼──────────────────┤ │85.03.27 │0000000 │152.43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28 │0000000 │84.000 │陳溪柏 │ ├─────┼────┼─────┼──────────────────┤ │85.03.28 │0000000 │72.000 │張家聲 │ ├─────┼────┼─────┼──────────────────┤ │85.03.28 │0000000 │96.000 │吳金池 │ ├─────┼────┼─────┼──────────────────┤ │85.03.28 │0000000 │78.000 │蔡永土 │ ├─────┼────┼─────┼──────────────────┤ │85.04.16 │0000000 │125.037 │趙善傳 │ ├─────┼────┼─────┼──────────────────┤ │85.04.16 │0000000 │93.400 │黃伊男 │ ├─────┼────┼─────┼──────────────────┤ │85.04.16 │0000000 │85.500 │林松本 │ ├─────┼────┼─────┼──────────────────┤ │85.04.16 │0000000 │78.000 │陳邦雄 │ ├─────┼────┼─────┼──────────────────┤ │85.04.17 │0000000 │166.493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16 │0000000 │92.0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16 │0000000 │88.000 │李文斌 │ ├─────┼────┼─────┼──────────────────┤ │85.04.16 │0000000 │86.000 │黃伊男 │ ├─────┼────┼─────┼──────────────────┤ │85.04.16 │0000000 │123.563 │趙善傳 │ ├─────┼────┼─────┼──────────────────┤ │85.04.16 │0000000 │89.100 │陳邦雄 │ ├─────┼────┼─────┼──────────────────┤ │85.04.17 │0000000 │112.000 │宋火灶 │ ├─────┼────┼─────┼──────────────────┤ │85.04.17 │0000000 │150.652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17 │0000000 │97.000 │王隆賢 │ ├─────┼────┼─────┼──────────────────┤ │85.04.17 │0000000 │88.000 │林松本 │ ├─────┼────┼─────┼──────────────────┤ │85.04.18 │0000000 │97.000 │陳溪柏 │ ├─────┼────┼─────┼──────────────────┤ │85.04.18 │0000000 │77.000 │張家聲 │ ├─────┼────┼─────┼──────────────────┤ │85.04.18 │0000000 │63.600 │蔡永土 │ ├─────┼────┼─────┼──────────────────┤ │85.04.18 │0000000 │92.400 │吳金池 │ ├─────┼────┼─────┼──────────────────┤ │85.04.23 │0000000 │93.400 │蔡永土 │ ├─────┼────┼─────┼──────────────────┤ │85.04.23 │0000000 │88.000 │陳溪柏 │ ├─────┼────┼─────┼──────────────────┤ │85.04.23 │0000000 │86.000 │趙善傳 │ ├─────┼────┼─────┼──────────────────┤ │85.04.23 │0000000 │133.59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23 │0000000 │97.000 │吳金池 │ ├─────┼────┼─────┼──────────────────┤ │85.04.23 │0000000 │92.500 │張家聲 │ ├─────┼────┼─────┼──────────────────┤ │85.04.24 │0000000 │76.000 │王隆賢 │ ├─────┼────┼─────┼──────────────────┤ │85.04.24 │0000000 │89.000 │陳應元 │ ├─────┼────┼─────┼──────────────────┤ │85.04.24 │0000000 │157.166 │吳金池 │ ├─────┼────┼─────┼──────────────────┤ │85.04.25 │0000000 │87.574 │趙善傳 │ ├─────┼────┼─────┼──────────────────┤ │85.04.25 │0000000 │76.500 │林松本 │ ├─────┼────┼─────┼──────────────────┤ │85.04.25 │0000000 │84.600 │黃伊男 │ ├─────┼────┼─────┼──────────────────┤ │85.04.25 │0000000 │96.000 │陳邦雄 │ ├─────┼────┼─────┼──────────────────┤ │85.05.06 │0000000 │85.000 │陳邦雄 │ ├─────┼────┼─────┼──────────────────┤ │85.05.06 │0000000 │96.500 │林松本 │ ├─────┼────┼─────┼──────────────────┤ │85.05.06 │0000000 │97.93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07 │0000000 │83.900 │張家聲 │ ├─────┼────┼─────┼──────────────────┤ │85.05.07 │0000000 │87.500 │吳金池 │ ├─────┼────┼─────┼──────────────────┤ │85.05.07 │0000000 │70.000 │趙善傳 │ ├─────┼────┼─────┼──────────────────┤ │85.05.07 │0000000 │78.600 │蔡永土 │ ├─────┼────┼─────┼──────────────────┤ │85.05.07 │0000000 │89.500 │陳溪柏 │ ├─────┼────┼─────┼──────────────────┤ │85.05.15 │0000000 │60.000 │張家聲 │ ├─────┼────┼─────┼──────────────────┤ │85.05.15 │0000000 │70.000 │蔡永土 │ ├─────┼────┼─────┼──────────────────┤ │85.05.15 │0000000 │73.000 │陳溪柏 │ ├─────┼────┼─────┼──────────────────┤ │85.05.15 │0000000 │88.27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16 │0000000 │82.400 │宋火灶 │ ├─────┼────┼─────┼──────────────────┤ │85.05.16 │0000000 │85.000 │王隆賢 │ ├─────┼────┼─────┼──────────────────┤ │85.05.16 │0000000 │89.700 │趙善傳 │ ├─────┼────┼─────┼──────────────────┤ │85.05.16 │0000000 │77.600 │黃伊男 │ ├─────┼────┼─────┼──────────────────┤ │85.05.23 │0000000 │95.500 │林松本 │ ├─────┼────┼─────┼──────────────────┤ │85.05.23 │0000000 │89.600 │陳邦雄 │ ├─────┼────┼─────┼──────────────────┤ │85.05.23 │0000000 │96.240 │王隆賢 │ ├─────┼────┼─────┼──────────────────┤ │85.05.23 │0000000 │80.000 │宋火灶 │ ├─────┼────┼─────┼──────────────────┤ │85.05.23 │0000000 │88.310 │趙善傳 │ ├─────┼────┼─────┼──────────────────┤ │85.05.23 │0000000 │87.600 │黃伊男 │ ├─────┼────┼─────┼──────────────────┤ │85.05.23 │0000000 │153.095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24 │0000000 │85.000 │宋火灶 │ ├─────┼────┼─────┼──────────────────┤ │85.05.24 │0000000 │92.300 │張家聲 │ ├─────┼────┼─────┼──────────────────┤ │85.05.24 │0000000 │78.000 │蔡永土 │ ├─────┼────┼─────┼──────────────────┤ │85.05.24 │0000000 │87.600 │吳金池 │ ├─────┼────┼─────┼──────────────────┤ │85.05.24 │0000000 │66.100 │黃伊男 │ ├─────┼────┼─────┼──────────────────┤ │85.05.24 │0000000 │83.400 │陳溪柏 │ ├─────┼────┼─────┼──────────────────┤ │85.05.24 │0000000 │70.000 │趙善傳 │ ├─────┼────┼─────┼──────────────────┤ │85.05.29 │0000000 │85.000 │吳金池 │ ├─────┼────┼─────┼──────────────────┤ │85.05.29 │0000000 │83.850 │蔡永土 │ ├─────┼────┼─────┼──────────────────┤ │85.05.29 │0000000 │94.000 │陳溪柏 │ ├─────┼────┼─────┼──────────────────┤ │85.05.29 │0000000 │147.853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30 │0000000 │79.920 │宋火灶 │ ├─────┼────┼─────┼──────────────────┤ │85.05.30 │0000000 │87.660 │趙善傳 │ ├─────┼────┼─────┼──────────────────┤ │85.05.30 │0000000 │81.800 │王隆賢 │ ├─────┼────┼─────┼──────────────────┤ │85.05.30 │0000000 │91.900 │李文斌 │ ├─────┼────┼─────┼──────────────────┤ │85.06.11 │0000000 │86.300 │張家聲 │ ├─────┼────┼─────┼──────────────────┤ │85.06.11 │0000000 │97.100 │吳金池 │ ├─────┼────┼─────┼──────────────────┤ │85.06.11 │0000000 │88.000 │蔡永土 │ ├─────┼────┼─────┼──────────────────┤ │85.06.11 │0000000 │73.400 │陳溪柏 │ ├─────┼────┼─────┼──────────────────┤ │85.06.12 │0000000 │90.034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6.13 │0000000 │84.200 │林松本 │ ├─────┼────┼─────┼──────────────────┤ │85.06.13 │0000000 │94.000 │趙善傳 │ ├─────┼────┼─────┼──────────────────┤ │85.06.13 │0000000 │87.000 │李文斌 │ ├─────┼────┼─────┼──────────────────┤ │85.06.13 │0000000 │85.500 │陳邦雄 │ ├─────┼────┼─────┼──────────────────┤ │85.06.13 │0000000 │93.800 │王隆賢 │ ├─────┼────┼─────┼──────────────────┤ │ │ 合 計 │9.455.216 │ │ └─────┴────┴─────┴──────────────────┘ ■附表二: ┌─────┬────┬─────┬──────────────────┐ │ 發 票 日 │ 票 號 │ 金 額 │ 偽 造 之 發 票 人 │ ├─────┼────┼─────┼──────────────────┤ │85.03.19 │0000000 │87.740 │趙善傳 │ ├─────┼────┼─────┼──────────────────┤ │85.03.19 │0000000 │87.000 │陳溪柏 │ ├─────┼────┼─────┼──────────────────┤ │85.03.19 │0000000 │97.500 │蔡永土 │ ├─────┼────┼─────┼──────────────────┤ │85.03.19 │0000000 │86.500 │張家聲 │ ├─────┼────┼─────┼──────────────────┤ │85.03.19 │0000000 │95.600 │吳金池 │ ├─────┼────┼─────┼──────────────────┤ │85.03.19 │0000000 │166.64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19 │0000000 │78.000 │黃伊男 │ ├─────┼────┼─────┼──────────────────┤ │85.03.19 │0000000 │92.000 │李文斌 │ ├─────┼────┼─────┼──────────────────┤ │85.03.19 │0000000 │51.000 │趙善傳 │ ├─────┼────┼─────┼──────────────────┤ │85.03.19 │0000000 │83.000 │林松本 │ ├─────┼────┼─────┼──────────────────┤ │85.03.19 │0000000 │79.000 │陳邦雄 │ ├─────┼────┼─────┼──────────────────┤ │85.03.26 │0000000 │54.000 │陳邦雄 │ ├─────┼────┼─────┼──────────────────┤ │85.03.26 │0000000 │88.300 │林松本 │ ├─────┼────┼─────┼──────────────────┤ │85.03.26 │0000000 │87.000 │黃伊男 │ ├─────┼────┼─────┼──────────────────┤ │85.03.27 │0000000 │124.2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28 │0000000 │56.000 │陳溪柏 │ ├─────┼────┼─────┼──────────────────┤ │85.03.28 │0000000 │92.340 │蔡永土 │ ├─────┼────┼─────┼──────────────────┤ │85.04.02 │0000000 │85.000 │陳邦雄 │ ├─────┼────┼─────┼──────────────────┤ │85.04.02 │0000000 │93.520 │林松本 │ ├─────┼────┼─────┼──────────────────┤ │85.04.02 │0000000 │95.000 │黃伊男 │ ├─────┼────┼─────┼──────────────────┤ │85.04.03 │0000000 │130.000 │吳金池 │ ├─────┼────┼─────┼──────────────────┤ │85.04.03 │0000000 │156.48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04 │0000000 │92.600 │蔡永土 │ ├─────┼────┼─────┼──────────────────┤ │85.04.04 │0000000 │97.400 │陳溪柏 │ ├─────┼────┼─────┼──────────────────┤ │85.04.09 │0000000 │90.000 │陳溪柏 │ ├─────┼────┼─────┼──────────────────┤ │85.04.09 │0000000 │82.500 │趙善傳 │ ├─────┼────┼─────┼──────────────────┤ │85.04.09 │0000000 │88.000 │蔡永土 │ ├─────┼────┼─────┼──────────────────┤ │85.04.09 │0000000 │87.200 │吳金池 │ ├─────┼────┼─────┼──────────────────┤ │85.04.09 │0000000 │98.000 │張家聲 │ ├─────┼────┼─────┼──────────────────┤ │85.04.10 │0000000 │174.466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10 │0000000 │92.700 │陳應元 │ ├─────┼────┼─────┼──────────────────┤ │85.04.11 │0000000 │93.870 │林松本 │ ├─────┼────┼─────┼──────────────────┤ │85.04.11 │0000000 │92.000 │王隆賢 │ ├─────┼────┼─────┼──────────────────┤ │85.04.11 │0000000 │93.000 │趙善傳 │ ├─────┼────┼─────┼──────────────────┤ │85.04.11 │0000000 │87.500 │李文斌 │ ├─────┼────┼─────┼──────────────────┤ │85.04.11 │0000000 │78.000 │陳邦雄 │ ├─────┼────┼─────┼──────────────────┤ │85.04.11 │0000000 │94.800 │黃伊男 │ ├─────┼────┼─────┼──────────────────┤ │85.04.30 │0000000 │95.000 │陳邦雄 │ ├─────┼────┼─────┼──────────────────┤ │85.04.30 │0000000 │75.0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4.30 │0000000 │83.700 │趙善傳 │ ├─────┼────┼─────┼──────────────────┤ │85.04.30 │0000000 │86.400 │黃伊男 │ ├─────┼────┼─────┼──────────────────┤ │85.04.30 │0000000 │84.210 │林松本 │ ├─────┼────┼─────┼──────────────────┤ │85.05.01 │0000000 │92.000 │王隆賢 │ ├─────┼────┼─────┼──────────────────┤ │85.05.01 │0000000 │78.200 │宋火灶 │ ├─────┼────┼─────┼──────────────────┤ │85.05.01 │0000000 │88.000│陳應元 │ ├─────┼────┼─────┼──────────────────┤ │85.05.01 │0000000 │97.700 │林松本 │ ├─────┼────┼─────┼──────────────────┤ │85.05.01 │0000000 │183.1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02 │0000000 │85.000 │陳溪柏 │ ├─────┼────┼─────┼──────────────────┤ │85.05.02 │0000000 │87.228 │趙善傳 │ ├─────┼────┼─────┼──────────────────┤ │85.05.02 │0000000 │88.400 │吳金池 │ ├─────┼────┼─────┼──────────────────┤ │85.05.02 │0000000 │94.400 │張家聲 │ ├─────┼────┼─────┼──────────────────┤ │85.05.02 │0000000 │96.200 │蔡永土 │ ├─────┼────┼─────┼──────────────────┤ │85.05.02 │0000000 │86.000 │陳溪柏 │ ├─────┼────┼─────┼──────────────────┤ │85.05.08 │0000000 │85.300 │陳溪柏 │ ├─────┼────┼─────┼──────────────────┤ │85.05.08 │0000000 │82.300 │趙善傳 │ ├─────┼────┼─────┼──────────────────┤ │85.05.08 │0000000 │94.750 │黃伊男 │ ├─────┼────┼─────┼──────────────────┤ │85.05.08 │0000000 │90.325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08 │0000000 │91.800 │林松本 │ ├─────┼────┼─────┼──────────────────┤ │85.05.08 │0000000 │73.000 │王隆賢 │ ├─────┼────┼─────┼──────────────────┤ │85.05.09 │0000000 │63.000 │張家聲 │ ├─────┼────┼─────┼──────────────────┤ │85.05.09 │0000000 │90.000 │葛富瑞 │ ├─────┼────┼─────┼──────────────────┤ │85.05.09 │0000000 │94.400 │蔡永土 │ ├─────┼────┼─────┼──────────────────┤ │85.05.09 │0000000 │86.000 │宋火灶 │ ├─────┼────┼─────┼──────────────────┤ │85.05.09 │0000000 │83.000 │陳溪柏 │ ├─────┼────┼─────┼──────────────────┤ │85.05.09 │0000000 │70.000 │趙善傳 │ ├─────┼────┼─────┼──────────────────┤ │85.05.14 │0000000 │76.850 │陳溪柏 │ ├─────┼────┼─────┼──────────────────┤ │85.05.14 │0000000 │93.500 │趙善傳 │ ├─────┼────┼─────┼──────────────────┤ │85.05.14 │0000000 │94.000 │林松本 │ ├─────┼────┼─────┼──────────────────┤ │85.05.14 │0000000 │88.000 │陳邦雄 │ ├─────┼────┼─────┼──────────────────┤ │85.05.14 │0000000 │85.500 │黃伊男 │ ├─────┼────┼─────┼──────────────────┤ │85.05.21 │0000000 │68.500 │陳溪柏 │ ├─────┼────┼─────┼──────────────────┤ │85.05.21 │083992 │83.200 │蔡永土 │ ├─────┼────┼─────┼──────────────────┤ │85.05.21 │0000000 │95.000 │吳金池 │ ├─────┼────┼─────┼──────────────────┤ │85.05.21 │0000000 │82.750 │張家聲 │ ├─────┼────┼─────┼──────────────────┤ │85.05.21 │0000000 │140.725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22 │0000000 │89.300 │黃伊男 │ ├─────┼────┼─────┼──────────────────┤ │85.05.22 │0000000 │78.000 │趙善傳 │ ├─────┼────┼─────┼──────────────────┤ │85.05.22 │0000000 │83.000 │陳邦雄 │ ├─────┼────┼─────┼──────────────────┤ │85.05.22 │0000000 │92.500 │林松本 │ ├─────┼────┼─────┼──────────────────┤ │85.05.28 │0000000 │88.000 │黃伊男 │ ├─────┼────┼─────┼──────────────────┤ │85.05.28 │0000000 │92.500 │李文斌 │ ├─────┼────┼─────┼──────────────────┤ │85.05.28 │0000000 │81.000 │林松本 │ ├─────┼────┼─────┼──────────────────┤ │85.05.28 │0000000 │76.500 │陳邦雄 │ ├─────┼────┼─────┼──────────────────┤ │85.05.28 │0000000 │163.445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5.29 │0000000 │87.000 │陳溪柏 │ ├─────┼────┼─────┼──────────────────┤ │85.05.29 │0000000 │94.800 │吳金池 │ ├─────┼────┼─────┼──────────────────┤ │85.05.29 │0000000 │95.000 │張家聲 │ ├─────┼────┼─────┼──────────────────┤ │85.05.29 │0000000 │98.600 │蔡永土 │ ├─────┼────┼─────┼──────────────────┤ │85.06.04 │0000000 │80.570 │宋火灶 │ ├─────┼────┼─────┼──────────────────┤ │85.06.04 │0000000 │90.000 │林松本 │ ├─────┼────┼─────┼──────────────────┤ │85.06.04 │0000000 │75.600 │趙善傳 │ ├─────┼────┼─────┼──────────────────┤ │85.06.04 │0000000 │93.400 │王隆賢 │ ├─────┼────┼─────┼──────────────────┤ │85.06.04 │0000000 │89.100 │趙善傳 │ ├─────┼────┼─────┼──────────────────┤ │85.06.04 │0000000 │92.300 │林松本 │ ├─────┼────┼─────┼──────────────────┤ │85.06.04 │0000000 │86.400 │陳邦雄 │ ├─────┼────┼─────┼──────────────────┤ │85.06.04 │0000000 │85.37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6.05 │0000000 │85.000 │陳溪柏 │ ├─────┼────┼─────┼──────────────────┤ │85.06.05 │0000000 │94.000 │蔡永土 │ ├─────┼────┼─────┼──────────────────┤ │85.06.05 │0000000 │93.700 │吳金池 │ ├─────┼────┼─────┼──────────────────┤ │85.06.05 │0000000 │81.450 │陳溪柏 │ ├─────┼────┼─────┼──────────────────┤ │85.06.05 │0000000 │93.000 │蔡永土 │ ├─────┼────┼─────┼──────────────────┤ │85.06.06 │0000000 │88.300 │趙善傳 │ ├─────┼────┼─────┼──────────────────┤ │85.06.06 │0000000 │50.740 │林松本 │ ├─────┼────┼─────┼──────────────────┤ │85.06.06 │0000000 │85.000 │陳邦雄 │ ├─────┼────┼─────┼──────────────────┤ │85.06.06 │0000000 │78.100 │林松本 │ ├─────┼────┼─────┼──────────────────┤ │85.06.06 │0000000 │35.970 │趙善傳 │ ├─────┼────┼─────┼──────────────────┤ │85.06.06 │0000000 │90.000 │黃伊男 │ ├─────┼────┼─────┼──────────────────┤ │85.06.11 │0000000 │93.900 │吳金池 │ ├─────┼────┼─────┼──────────────────┤ │85.06.11 │0000000 │91.500 │張家聲 │ ├─────┼────┼─────┼──────────────────┤ │85.06.11 │0000000 │82.000 │蔡永土 │ ├─────┼────┼─────┼──────────────────┤ │85.06.11 │0000000 │85.000 │陳溪柏 │ ├─────┼────┼─────┼──────────────────┤ │85.06.12 │0000000 │138.789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6.13 │0000000 │97.000 │王隆賢 │ ├─────┼────┼─────┼──────────────────┤ │85.06.13 │0000000 │90.000 │趙善傳 │ ├─────┼────┼─────┼──────────────────┤ │85.06.13 │0000000 │84.100 │陳邦雄 │ ├─────┼────┼─────┼──────────────────┤ │85.06.13 │0000000 │85.800 │林松本 │ ├─────┼────┼─────┼──────────────────┤ │85.06.13 │0000000 │93.000 │李文斌 │ ├─────┼────┼─────┼──────────────────┤ │85.06.18 │0000000 │95.000 │趙善傳 │ ├─────┼────┼─────┼──────────────────┤ │85.06.18 │0000000 │97.23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6.19 │0000000 │145.000 │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6.19 │0000000 │93.500 │陳應元 │ ├─────┼────┼─────┼──────────────────┤ │85.06.20 │0000000 │83.600 │蔡永土 │ ├─────┼────┼─────┼──────────────────┤ │85.06.20 │0000000 │79.000 │陳溪柏 │ ├─────┼────┼─────┼──────────────────┤ │85.06.20 │0000000 │81.000 │吳金池 │ ├─────┼────┼─────┼──────────────────┤ │85.06.20 │0000000 │90.000 │中原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合 計 │11.413.358│ │ └─────┴────┴─────┴──────────────────┘ ■附表三:大甲牧場 ┌─────┬────┬─────┬──────────────────┐ │ 日 期 │發票號碼│ 金 額 │ 偽 造 之 買 受 人 │ ├─────┼────┼─────┼──────────────────┤ │84.10.01 │00000000│ 182,000│吳金池 │ ├─────┼────┼─────┼──────────────────┤ │84.10.02 │00000000│ 185,000│陳溪柏 │ ├─────┼────┼─────┼──────────────────┤ │84.10.05 │00000000│ 180,000│林松本 │ ├─────┼────┼─────┼──────────────────┤ │84.10.16 │00000000│ 205,144│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0.16 │00000000│ 178,000│陳溪柏 │ ├─────┼────┼─────┼──────────────────┤ │84.10.20 │00000000│ 160,0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0.18 │00000000│ 165,200│趙善傳 │ ├─────┼────┼─────┼──────────────────┤ │84.11.13 │00000000│ 125,000│趙善傳 │ ├─────┼────┼─────┼──────────────────┤ │84.11. │00000000│ 166,493│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1.15 │00000000│ 254,000│陳溪柏 │ ├─────┼────┼─────┼──────────────────┤ │84.11.16 │00000000│ 163,500│林松本 │ ├─────┼────┼─────┼──────────────────┤ │84.11.20 │00000000│ 162,500│陳溪柏 │ ├─────┼────┼─────┼──────────────────┤ │84.11.21 │00000000│ 124,000│趙善傳 │ ├─────┼────┼─────┼──────────────────┤ │84.11.22 │00000000│ 165,000│李文斌 │ ├─────┼────┼─────┼──────────────────┤ │84.11.23 │00000000│ 189,500│吳金池 │ ├─────┼────┼─────┼──────────────────┤ │84.11.24 │00000000│ 181,250│陳溪柏 │ ├─────┼────┼─────┼──────────────────┤ │84.11.25 │00000000│ 173,500│趙善傳 │ ├─────┼────┼─────┼──────────────────┤ │84.12.01 │00000000│ 70,000│趙善傳 │ ├─────┼────┼─────┼──────────────────┤ │84.12.02 │00000000│ 168,000│陳溪柏 │ ├─────┼────┼─────┼──────────────────┤ │84.12.04 │00000000│ 171,000│吳金池 │ ├─────┼────┼─────┼──────────────────┤ │84.12.05 │00000000│ 181,500│林松本 │ ├─────┼────┼─────┼──────────────────┤ │84.12.04 │00000000│ 97,93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2.15 │00000000│ 88,27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2.21 │00000000│ 89,700│趙善傳 │ ├─────┼────┼─────┼──────────────────┤ │84.12.19 │00000000│ 85,000│王隆賢 │ ├─────┼────┼─────┼──────────────────┤ │84.12.18 │00000000│ 203,000│吳金池 │ ├─────┼────┼─────┼──────────────────┤ │84.12.26 │00000000│ 292,5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2.30 │00000000│ 170,000│吳金池 │ ├─────┼────┼─────┼──────────────────┤ │84.12.30 │00000000│ 183,000│陳溪柏 │ ├─────┼────┼─────┼──────────────────┤ │84.12.27 │00000000│ 192,000│趙善傳 │ ├─────┼────┼─────┼──────────────────┤ │85.01.05 │00000000│ 82,000│王隆賢 │ ├─────┼────┼─────┼──────────────────┤ │85.01.13 │00000000│ 94,000│陳溪柏 │ ├─────┼────┼─────┼──────────────────┤ │85.01.09 │00000000│ 87,600│趙善傳 │ ├─────┼────┼─────┼──────────────────┤ │85.01.15 │00000000│ 168,750│吳金池 │ ├─────┼────┼─────┼──────────────────┤ │85.01.15 │00000000│ 148,0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2.02 │00000000│ 161,400│陳溪柏 │ ├─────┼────┼─────┼──────────────────┤ │85.02.03 │00000000│ 183,400│吳金池 │ ├─────┼────┼─────┼──────────────────┤ │85.02.04 │00000000│ 170,000│林松本 │ ├─────┼────┼─────┼──────────────────┤ │85.02.06 │00000000│ 94,000│趙善傳 │ ├─────┼────┼─────┼──────────────────┤ │85.02.02 │00000000│ 90,0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 │ │ │ │ └─────┴────┴─────┴──────────────────┘ ■附表四:愛國樂公司 ┌─────┬────┬─────┬──────────────────┐ │ 日 期 │發票號碼│ 金 額 │ 偽 造 之 買 受 人 │ ├─────┼────┼─────┼──────────────────┤ │84.10.11 │00000000│ 166,639│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0.20 │00000000│ 182,100│吳金池 │ ├─────┼────┼─────┼──────────────────┤ │84.10.21 │00000000│ 138,000│趙善傳 │ ├─────┼────┼─────┼──────────────────┤ │84.10.23 │00000000│ 162,000│林松本 │ ├─────┼────┼─────┼──────────────────┤ │84.10.26 │00000000│ 184,500│陳溪柏 │ ├─────┼────┼─────┼──────────────────┤ │84.10.27 │00000000│ 170,000│李文斌 │ ├─────┼────┼─────┼──────────────────┤ │84.10.29 │00000000│ 235,000│陳溪柏 │ ├─────┼────┼─────┼──────────────────┤ │84.10.30 │00000000│ 142,300│林松本 │ ├─────┼────┼─────┼──────────────────┤ │84.11.04 │00000000│ 225,000│吳金池 │ ├─────┼────┼─────┼──────────────────┤ │84.10.28 │00000000│ 124,2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1.02 │00000000│ 190,000│陳溪柏 │ ├─────┼────┼─────┼──────────────────┤ │84.11.03 │00000000│ 178,500│林松本 │ ├─────┼────┼─────┼──────────────────┤ │84.11.04 │00000000│ 156,48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1.06 │00000000│ 175,500│趙善傳 │ ├─────┼────┼─────┼──────────────────┤ │84.11.07 │00000000│ 178,000│陳溪柏 │ ├─────┼────┼─────┼──────────────────┤ │84.11.08 │00000000│ 174,466│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1.10 │00000000│ 185,200│吳金池 │ ├─────┼────┼─────┼──────────────────┤ │84.11.11 │00000000│ 179,500│李文斌 │ ├─────┼────┼─────┼──────────────────┤ │84.11.13 │00000000│ 171,860│林松本 │ ├─────┼────┼─────┼──────────────────┤ │84.11. │00000000│ 183,000│吳金池 │ ├─────┼────┼─────┼──────────────────┤ │84.11.18 │00000000│ 267,200│陳溪柏 │ ├─────┼────┼─────┼──────────────────┤ │84.11.18 │00000000│ 170,800│趙善傳 │ ├─────┼────┼─────┼──────────────────┤ │84.11.22 │00000000│ 164,600│王隆賢 │ ├─────┼────┼─────┼──────────────────┤ │84.11.30 │00000000│ 98,000│林松本 │ ├─────┼────┼─────┼──────────────────┤ │84.11.15 │00000000│ 179,000│林松本 │ ├─────┼────┼─────┼──────────────────┤ │84.12.01 │00000000│ 152,000│趙善傳 │ ├─────┼────┼─────┼──────────────────┤ │84.12.02 │00000000│ 240,000│陳溪柏 │ ├─────┼────┼─────┼──────────────────┤ │84.12.02 │00000000│ 168,000│王隆賢 │ ├─────┼────┼─────┼──────────────────┤ │84.12.05 │00000000│ 177,000│林松本 │ ├─────┼────┼─────┼──────────────────┤ │84.12.09 │00000000│ 90,5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2.09 │00000000│ 182,000│林松本 │ ├─────┼────┼─────┼──────────────────┤ │84.12.14 │00000000│ 162,500│陳溪柏 │ ├─────┼────┼─────┼──────────────────┤ │84.12.11 │00000000│ 93,500│趙善傳 │ ├─────┼────┼─────┼──────────────────┤ │84.12.18 │00000000│ 175,500│林松本 │ ├─────┼────┼─────┼──────────────────┤ │84.12.20 │00000000│ 140,724│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4.12.19 │00000000│ 167,500│趙善傳 │ ├─────┼────┼─────┼──────────────────┤ │84.12.24 │00000000│ 151,500│陳溪柏 │ ├─────┼────┼─────┼──────────────────┤ │84.12.23 │00000000│ 178,000│吳金池 │ ├─────┼────┼─────┼──────────────────┤ │85.01.03 │00000000│ 163,5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1.05 │00000000│ 186,000│陳溪柏 │ ├─────┼────┼─────┼──────────────────┤ │85.01.04 │00000000│ 157,500│林松本 │ ├─────┼────┼─────┼──────────────────┤ │85.01. │00000000│ 190,000│吳金池 │ ├─────┼────┼─────┼──────────────────┤ │85.01.20 │00000000│ 85,4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1.15 │00000000│ 89,200│趙善傳 │ ├─────┼────┼─────┼──────────────────┤ │85.01.20 │00000000│ 178,750│林松本 │ ├─────┼────┼─────┼──────────────────┤ │85.01.29 │00000000│ 139,000│趙善傳 │ ├─────┼────┼─────┼──────────────────┤ │85.01.30 │00000000│ 175,000│陳溪柏 │ ├─────┼────┼─────┼──────────────────┤ │85.02.05 │00000000│ 185,000│吳金池 │ ├─────┼────┼─────┼──────────────────┤ │85.02.01 │00000000│ 167,000│陳溪柏 │ ├─────┼────┼─────┼──────────────────┤ │85.02.12│00000000│ 139,0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2.09 │00000000│ 90,000│趙善傳 │ ├─────┼────┼─────┼──────────────────┤ │85.03.01 │00000000│ 242,400│正逢食品有限公司 │ ├─────┼────┼─────┼──────────────────┤ │85.03.01 │00000000│ 190,000│趙善傳 │ └─────┴────┴─────┴──────────────────┘ 附表五: 1吳金池、2陳溪柏、3蔡永土4林松本、5陳邦雄、6黃伊男、7趙善傳、8李文 斌、9張家聲、10宋火灶、11王隆賢、12陳應元、13葛富瑞、14中原藥品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六: ┌─────┬────┬─────┬──────────────────┐ │ 日 期 │發票號碼│ 金 額 │ 偽 造 之 買 受 人 │ ├─────┼────┼─────┼──────────────────┤ │85.01.10 │00000000│ 172,001│宇強食品有限公司 │ ├─────┼────┼─────┼──────────────────┤ │85.02.05 │00000000│ 180,800│金加益有限公司 │ ├─────┼────┼─────┼──────────────────┤ │84.11.01 │00000000│ 187,500│金加益有限公司 │ ├─────┼────┼─────┼──────────────────┤ │85.01.05 │00000000│ 180,500│千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85.01.11 │00000000│ 272,700│江佑食品工廠 │ ├─────┼────┼─────┼──────────────────┤ │85.03.03 │00000000│ 244,000│郭炳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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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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