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九三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6 月 03 日
- 法官蔡建興
- 被告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九三二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九三四號) ,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乙○○連續意圖營利而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陸月 ,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電腦主機壹臺、燒錄機參臺、電源線壹條 及如附表壹至肆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 實 一、乙○○明知如附表壹至參所示影片、程式軟體、遊戲軟體、音樂歌曲等係美商迪 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 限公司、友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華康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智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等(詳如各該附表中所示)享有著作權之影音、程式、錄音著作,非經著 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竟基於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 著作財產權以銷售營利之概括犯意,先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間,在臺中市○○ 街向不詳人士購得如附表壹至參所示內容之盜版光碟母片後,再於九十二年十二 月底,在其臺中縣大里市○○里○○街五二巷三號住處,連續三次以其所有之電 腦及燒錄器設備,將部分盜版光碟母片及空白光碟片分別放入其所有之燒錄器內 ,再以電腦執行對拷燒錄,而擅自重製上開著作於可錄寫一次之光碟片(俗稱C D-R)上。復利用其向中原大學電機心站(網址為:bbs.ee.cycu.edu.tw)申 請之BBS帳號(帳號為pooq,密碼為FFJ4DFCD)後,進入電子佈告欄系統內之 「FORSALE」討論區,在該處架設「王老二金礦山」網頁,張貼如附表壹至參所 示盜版光碟名稱,而自同年十二月九日起,以每片盜版光碟片新臺幣(下同)四 十元至八十元不等之價格,供不特定客人上網訂購,並以其於同年十月間向雅虎 奇摩公司申請之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供瀏覽該網站之不特定人下 單訂片或聯繫,再利用其向和信超媒體公司申請之ADSL寬頻上網設備,在其上址 住處內上網接收客戶訂購單。其接獲訂單後,再將非法盜拷重製之光碟片,委由 不知情之送貨人員交付予訂購者,再由訂購者將貨款匯入乙○○名下之華南商業 銀行大里分行帳戶(帳號000000000000)內以收取貨款。乙○○於九十三年一月 初某日,即循上開方式,順利出售四片盜版遊戲光碟予某不詳客戶。嗣於九十三 年一月九日十三時三十分許,為警在臺中縣大里市○○街五二巷三號內搜索查獲 ,並扣電腦主機一臺、燒錄機三臺、電源線一條及如附表壹至肆所示之物。 二、案經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訴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報 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乙○○對右揭事實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袁仁國、甲○○、陳文銓 於警、偵訊中指訴及證人即本件承辦警員范建良於偵訊時證述情節相符,復有財 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一紙、本案相關著作權證明文件、「 王老二金礦山」相關網頁資料一份、現場照片十四紙在卷及電腦主機一臺、燒錄 機三臺、電源線一條及如附表壹至肆所示之物扣案可稽,故核被告自白與事實相 。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乙○○所為,係犯①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意圖營利而以重製於光碟 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及②同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意圖營利而以 移轉所有權方法散布著作重製光碟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被告先後多次犯 前開①罪之行為,時間緊接,且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 ,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公訴意旨認被告 本案所為屬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常業犯行,惟查:被告於偵審時均堅稱其 迄警查獲時止,僅售出四片盜版光碟;本院復核卷附被告收取貨款之華南商業銀 行大里分行帳戶存摺,亦確認被告本案犯行所得有限。又被告於犯行期間尚在服 兵役(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入伍,退伍日期為九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故警方於 九十三年一月九日至其臺中縣大里市○○街五二巷三號住處搜索時,被告人尚在 部隊內服勤,經其家人通知後始返家接受調查,此經被告供述甚詳,並有證人即 被告之父廖宜熒於警詢中之證詞可資佐憑。揆諸役男平日於部隊服勤時間均甚長 ,假期有限,且國家亦會供給其基本生活所需,實難認被告有以前述犯行為其謀 生職業之客觀事實或主觀犯意,故此部分公訴意旨容有未洽,惟所訴基本社會事 實同一,本院自應予審理並變更起訴法條。被告所犯上開二罪,有方法目的之牽 連關係,應從一較重之①罪連續犯處斷。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為圖私利 ,其所販入及重製之盜版光碟種類繁多,危害我國國際形象非淺,惟考諸其年輕 識淺,犯罪所得微薄,及犯罪後坦認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 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扣案之電腦主機一臺、燒錄機 三臺、電源線一條及如附表壹至肆所示之物,均係被告供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 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所用及所得之物,此經被告供明在卷,是應 依著作權法第九十八條但書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 、第三百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九十八條但書 ,刑法第十一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 標準條例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庭 法 官 蔡 建 興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 須附繕本 )。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四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 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份數超過五份,或其侵害總 額按查獲時獲得合法著作重製物市價計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 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 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非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 或持有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散布份數超過五份,或其侵害總額按查獲時獲得 合法著作重製物市價計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第一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 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附表壹: ┌───┬───────────┬────┬───────────┬─── │編號 │品名/盜版光碟名稱 │數量/片 │著 作 權 人 │備 註 ├───┼───────────┼────┼───────────┼─── │一 │扭轉未來 │二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 │ │ │ │公司 │ ├───┼───────────┼────┼───────────┼─── │二 │龍貓 │二 │同右 │ ├───┼───────────┼────┼───────────┼─── │三 │神鬼奇航:鬼盜船魔咒 │二 │同右 │├───┼───────────┼────┼───────────┼─── │四 │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二 │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 │ ├───┼───────────┼────┼───────────┼─── │五 │駭客任務 │一 │同右 │ ├───┼───────────┼────┼───────────┼─── │六 │冰原歷險記 │二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 │ │ │ │份有限公司 │ ├───┼───────────┼────┼───────────┼─── │七 │怒海潛將 │二 │同右 │ ├───┼───────────┼────┼───────────┼─── │八 │哈拉瑪莉 │二 │同右 │ ├───┼───────────┼────┼───────────┼─── │九 │危機四伏 │二 │同右 │ ├───┼───────────┼────┼───────────┼─── │十 │神鬼戰士 │二 │美商環球影片公司 │ ├───┼───────────┼────┼───────────┼─── │十一 │侏羅紀公園3 │二 │同右 │ ├───┼───────────┼────┼───────────┼─── │十二 │臥虎藏龍 │二 │美商哥倫比亞三星家庭娛│ │ │ │ │樂股份有限公司 │ ├───┼───────────┼────┼───────────┼─── │十三 │魔戒首部曲 │三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十四 │尖峰時刻2 │二 │同右 │ ├───┼───────────┼────┼───────────┼─── │十五 │不可能的任務 │二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 │ │ │ │公司 │ ├───┼───────────┼────┼───────────┼─── │十六 │香草天空 │二 │同右 │ ├───┼───────────┴────┴───────────┴─── │ │以上合計共三十二片,均經著作權人提出告訴 ├───┼───────────┬────┬───────────┬─── │十七 │開朗少女成功記 │十五 │ │ ├───┼───────────┼────┼───────────┼─── │十八 │心動列車 │十 │ │ ├───┼───────────┼────┼───────────┼─── │十九 │小叮噹 │十五 │ │ ├───┼───────────┼────┼───────────┼─── │二十 │名偵探柯南 │十五 │ │ ├───┼───────────┼────┼───────────┼─── │二一 │我的野蠻女友 │二 │ │ ├───┼───────────┼────┼───────────┼─── │二二 │獨家報導 │二 │ │ ├───┼───────────┼────┼───────────┼─── │二三 │追夢高手 │二 │ │ ├───┼───────────┼────┼───────────┼─── │二四 │獸性大發 │二 │ │ ├───┼───────────┼────┼───────────┼─── │二五 │唐林-窺探寫真 │二 │ │ ├───┼───────────┼────┼───────────┼─── │二六 │少林足球 │二 │ │ ├───┼───────────┼────┼───────────┼─── │二七 │黃飛鴻之男兒當自強 │二 │ │ ├───┼───────────┼────┼───────────┼─── │二八 │黃飛鴻之西域雄獅 │二 │ │ ├───┼───────────┼────┼───────────┼─── │二九 │CD-LINK(救世主) │二 │ │ ├───┼───────────┼────┼───────────┼─── │三十 │百分百感覺 │二 │ │ ├───┼───────────┼────┼───────────┼─── │三一 │我是誰 │二 │ │ ├───┼───────────┼────┼───────────┼─── │三二 │鹿鼎記 │二 │ │ ├───┼───────────┼────┼───────────┼─── │三三 │特務迷城 │二 │ │ ├───┼───────────┼────┼───────────┼─── │三四 │Song Data(資料光碟) │一 │ │ ├───┼───────────┼────┼───────────┼─── │三五 │MP3合集 │九 │ │ ├───┼───────────┼────┼───────────┼─── │三六 │CD-R(內容不明) │二 │ │ ├───┼───────────┴────┴───────────┴─── │ │以上合計共九十三片,起訴書誤載為九十一片,均未經著作權人提出告訴 └───┴──────────────────────────────── 附表貳: ┌───┬───────────┬────┬───────────┬─── │編號 │品名/盜版光碟名稱 │數量/片 │著 作 權 人 │備 註 ├───┼───────────┼────┼───────────┼─── │一 │Cool 3D 3.5等程式 │一 │友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二 │金蝶150 │一 │華康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三 │明星三缺一 │一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以上合計共三片,均經著作權人提出告訴 ├───┼───────────┬────┬───────────┬─── │四 │世紀帝國(帝王世紀) │一 │ │ ├───┼───────────┼────┼───────────┼─── │五 │Quicktracks │一 │ │ ├───┼───────────┼────┼───────────┼─── │六 │大富翁五 │一 │ │ ├───┼───────────┼────┼───────────┼─── │七 │Window XP pro版 │一 │ │ ├───┼───────────┼────┼───────────┼─── │八 │大富翁四 │一 │ │ ├───┼───────────┼────┼───────────┼─── │九 │世紀帝國二 │一 │ │ ├───┼───────────┼────┼───────────┼─── │十 │Window XP(Jso) │一 │ │ ├───┼───────────┼────┼───────────┼─── │十一 │Java │一 │ │ ├───┼───────────┼────┼───────────┼─── │十二 │Norton system 2000 │一 │ │ ├───┼───────────┼────┼───────────┼─── │十三 │全球行動 Gops │一 │ │ ├───┼───────────┼────┼───────────┼─── │十四 │Aoc備份 │一 │ │ ├───┼───────────┼────┼───────────┼─── │十五 │極速快感六 │一 │ │ ├───┼───────────┼────┼───────────┼─── │十六 │模擬飯店 │一 │ │ ├───┼───────────┼────┼───────────┼─── │十七 │Window XP pro版 │一 │ │ ├───┼───────────┼────┼───────────┼─── │十八 │Office XP Disc 1 │一 │ │ ├───┼───────────┼────┼───────────┼─── │十九 │Office XP Disc 2 │一 │ │ ├───┼───────────┼────┼───────────┼─── │二十 │Pro-e 中文版 2000i │一 │ │ ├───┼───────────┼────┼───────────┼─── │二一 │Window Xp pro版 │一 │ │ ├───┼───────────┼────┼───────────┼─── │二二 │Win2k-sp2-oem-bak │一 │ │ ├───┼───────────┼────┼───────────┼─── │二三 │Macro-mx-bak │一 │ │ ├───┼───────────┼────┼───────────┼─── │二四 │Aom Disc2 │一 │ │ ├───┼───────────┼────┼───────────┼─── │二五 │Adobe Essential 2002 │一 │ │ ├───┼───────────┼────┼───────────┼─── │二六 │Adobe Essential 2002 │一 │ │ ├───┼───────────┼────┼───────────┼─── │二七 │末日危城 │二 │ │ ├───┼───────────┼────┼───────────┼─── │二八 │Aom Disc 1 │二 │ │ ├───┼───────────┼────┼───────────┼─── │二九 │Aom Disc sn │一 │ │ ├───┼───────────┼────┼───────────┼─── │三十 │MSI 主機板驅動程式 │一 │ │ ├───┼───────────┼────┼───────────┼─── │三一 │Nebula v2.18a │一 │ │ ├───┼───────────┼────┼───────────┼─── │三二 │Window 9 in 1 │一 │ │ ├───┼───────────┼────┼───────────┼─── │三三 │Window 6 in 1 │一 │ │ ├───┼───────────┼────┼───────────┼─── │三四 │Dream Wave 4.0中文版 │一 │ │ ├───┼───────────┼────┼───────────┼─── │三五 │AutoCAD 2002 │一 │ │ ├───┼───────────┼────┼───────────┼─── │三六 │Simcity 4 Disc1、2 │二 │ │ ├───┼───────────┼────┼───────────┼─── │三七 │Exchange Server │一 │ │ ├───┼───────────┼────┼───────────┼─── │三八 │Redhat Linux 7.2 │二 │ │ ├───┼───────────┼────┼───────────┼─── │三九 │Macromedia Studio MX │一 │ │ ├───┼───────────┼────┼───────────┼─── │四十 │Visio 2000 Disc1、2 │二 │ │ ├───┼───────────┼────┼───────────┼─── │四一 │PRO/E 2000i │一 │ │ ├───┼───────────┼────┼───────────┼─── │四二 │PRO-E 中文 │一 │ │ ├───┼───────────┼────┼───────────┼─── │四三 │Win Me │一 │ │ ├───┼───────────┼────┼───────────┼─── │四四 │Dr.eye 2002 │一 │ │ ├───┼───────────┼────┼───────────┼─── │四五 │Premiere 6 │一 │ │ ├───┼───────────┼────┼───────────┼─── │四六 │Window XP 簡體中文版 │一 │ │ ├───┼───────────┼────┼───────────┼─── │四七 │Win 2000 Datacenter │一 │ │ ├───┼───────────┼────┼───────────┼─── │四八 │Window.Net server │一 │ │ ├───┼───────────┼────┼───────────┼─── │四九 │Aom iso CD1、2 │二 │ │ ├───┼───────────┼────┼───────────┼─── │五十 │戰地風雲 1942 │二 │ │ ├───┼───────────┼────┼───────────┼─── │五一 │重返德軍總部 │一 │ │ ├───┼───────────┼────┼───────────┼─── │五二 │Mcse Disc1、2、3 │三 │ │ ├───┼───────────┼────┼───────────┼─── │五三 │Auto CAD 2000 │一 │ │ ├───┼───────────┼────┼───────────┼─── │五四 │擊墬王的時代 │一 │ │ ├───┼───────────┼────┼───────────┼─── │五五 │餓狼傳說2D、3D版 │二 │ │ ├───┼───────────┼────┼───────────┼─── │五六 │陸行鳥 │一 │ │ ├───┼───────────┼────┼───────────┼─── │五七 │野球拳1、2 │二 │ │ ├───┼───────────┼────┼───────────┼─── │五八 │飛機競技 │一 │ │ ├───┼───────────┼────┼───────────┼─── │五九 │機械人大戰 │一 │ │ ├───┼───────────┼────┼───────────┼─── │六十 │後夜祭 │一 │ │ ├───┼───────────┼────┼───────────┼─── │六一 │1945 │一 │ │ ├───┼───────────┼────┼───────────┼─── │六二 │槍俠 │一 │ │ ├───┼───────────┼────┼───────────┼─── │六三 │炸彈超人二 │一 │ │ ├───┼───────────┼────┼───────────┼─── │六四 │GT2試玩版 │一 │ │ ├───┼───────────┼────┼───────────┼─── │六五 │戰鬥國家 │一 │ │ ├───┼───────────┼────┼───────────┼─── │六六 │NBA2000 │一 │ │ ├───┼───────────┼────┼───────────┼─── │六七 │RPG角色扮演 │一 │ │ ├───┼───────────┼────┼───────────┼─── │六八 │Pipi Dreams 3D │一 │ │ ├───┼───────────┼────┼───────────┼─── │六九 │Collection │一 │ │ ├───┼───────────┼────┼───────────┼─── │七十 │頭文字D │一 │ │ ├───┼───────────┼────┼───────────┼─── │七一 │R4 │一 │ │ ├───┼───────────┼────┼───────────┼─── │七二 │ORES3 │一 │ │ ├───┼───────────┼────┼───────────┼─── │七三 │泡泡龍2 │一 │ │ ├───┼───────────┼────┼───────────┼─── │七四 │炸彈超人 │一 │ │ ├───┼───────────┼────┼───────────┼─── │七五 │雷電2 │一 │ │ ├───┼───────────┼────┼───────────┼─── │七六 │中國賭棋(麻將) │一 │ │ ├───┼───────────┼────┼───────────┼─── │七七 │Capcom Vs SNK pro │一 │ │ ├───┼───────────┼────┼───────────┼─── │七八 │SRO3 │一 │ │ ├───┼───────────┼────┼───────────┼─── │七九 │上尉密令 │二 │ │ ├───┼───────────┼────┼───────────┼─── │八十 │天誅 │一 │ │ ├───┼───────────┼────┼───────────┼─── │八一 │格鬥天王98 │一 │ │ ├───┼───────────┼────┼───────────┼─── │八二 │格鬥天王99 │一 │ │ ├───┼───────────┼────┼───────────┼─── │八三 │快打旋風 ZERO3 │一 │ │ ├───┼───────────┼────┼───────────┼─── │八四 │The Rally │一 │ │ ├───┼───────────┼────┼───────────┼─── │八五 │泡泡龍4 │一 │ │ ├───┼───────────┼────┼───────────┼─── │八六 │恐龍 │一 │ │ ├───┼───────────┼────┼───────────┼─── │八七 │RPG2 │一 │ │ ├───┼───────────┼────┼───────────┼─── │八八 │火魁傳仔 │一 │ │ ├───┼───────────┼────┼───────────┼─── │八九 │快打旋風 EX2 強化版 │一 │ │ ├───┼───────────┼────┼───────────┼─── │九十 │超時空要塞 │一 │ │ ├───┼───────────┼────┼───────────┼─── │九一 │圍棋 │一 │ │ ├───┼───────────┼────┼───────────┼─── │九二 │麻雀 │三 │ │ ├───┼───────────┼────┼───────────┼─── │九三 │射鵰英雄傳 │一 │ │ ├───┼───────────┼────┼───────────┼─── │九四 │魔法氣泡千禧最終版 │一 │ │ ├───┼───────────┼────┼───────────┼─── │九五 │機械人終極保衛戰 │一 │ │ ├───┼───────────┼────┼───────────┼─── │九六 │勁爆熱舞2 │一 │ │ ├───┼───────────┴────┴───────────┴─── │ │以上合計共一○七片,起訴書誤載為一○二片,均未經著作權人提出告訴 └───┴──────────────────────────────── 附表參: ┌───┬───────────┬────┬───────────┬─── │編號 │品名/盜版光碟名稱 │數量/片 │著 作 權 人 │備 註 ├───┼───────────┼────┼───────────┼─── │一 │盜版CD、MP3音樂光碟 │六十二 │均未經著作權人提告訴 │ ├───┼───────────┼────┼───────────┼─── │二 │張惠妹(真實) │二 │ │ ├───┼───────────┼────┼───────────┼─── │三 │張惠妹(不顧一切) │二 │ │ ├───┼───────────┼────┼───────────┼─── │四 │MP3合集(RICOH藍色) │十 │ │ ├───┼───────────┼────┼───────────┼─── │五 │MP3合集(POWER白色) │十八 │ │ ├───┼───────────┼────┼───────────┼─── │六 │MP3合集(KAWAI橘色) │十 │ │ ├───┼───────────┼────┼───────────┼─── │七 │MP3合集(KAWAI白色) │十五 │ │ ├───┼───────────┼────┼───────────┼─── │八 │MP3合集(MOZART) │二 │ │ ├───┼───────────┼────┼───────────┼─── │九 │MP3合集 │三 │ │ ├───┼───────────┴────┴───────────┴─── │ │以上合計共六十二片,起訴書誤載為六十片,均未經著作權人提起告訴 └───┴──────────────────────────────── 附表肆: ┌───┬─────┬────┬───────────────────── │編號 │品名 │數量/片 │備註 ├───┼─────┼────┼───────────────────── │一 │空白光碟 │一二六 │起訴書誤載為一二五片 ├───┼─────┼────┼───────────────────── │二 │光碟棉 套│五十四 │起訴書誤載為五十個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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