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508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285號

違反著作權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95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戴博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1285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現於臺灣臺中看守所羈押中)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自民國玖拾伍年捌月捌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本件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而有羈押必要,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八日執行羈押,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九十五年八月八日起延長羈押二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戴博誠

書記官 鄭淑英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3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285號於民國 95 年 07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著作權法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