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乙○○
- 原告
- 丁○○
- 原告
- 戊○○
- 原告
- 己○
- 原告
- 上四人共同 林益輝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告
- 丙○○
- 被告
- 順福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被告因九十六年度交易字第一四五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被告因九十六年度交易字第一四五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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