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43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聲請減刑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6 年 08 月 31 日
  • 法官
    林慶郎
  • 法定代理人
    陳麗玲

  • 當事人
    東易營造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4331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東易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麗玲 上列受刑人因聲請減刑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96年度聲減字第483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東易營造有限公司所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減為罰金新臺幣拾貳萬伍仟元。 理 由 一、查受刑人東易營造有限公司因於88年5月27日迄至89年3月間止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經本院以94年度訴字第2140號判處有罰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其犯罪時間在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 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林慶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巫偉凱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31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