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470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4705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君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黃淑香
上列被告因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減刑(96年度聲減字第50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君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所處之刑,減為罰金銀元伍仟元即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於君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因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經本院以九十六年度簡字第五三二號(偵查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六年度偵字第一四七號),判處罰金銀元一萬元即新臺幣三萬元。茲以其犯罪時間在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例之規定,聲請予以減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