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287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1 月 1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 99年度易字第287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 2256號)後,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合議庭裁定由 受命法官獨任進行認罪協商程序,於中華民國99年11月10日下 午4點整,在本院第15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鄭舜元 書記官 黃聖心 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 文: 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 二、犯罪事實要旨: 甲○○自民國96年10月某日起迄97年8月1日止,受僱於點將錄有限公司,擔任業務人員,負責招攬廣告業務、製作廣告稿面、向客戶收取款項等業務,為從事業務之人。詎甲○○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業務侵占單一犯意,先後於附表所示收款時間,向附表所示客戶,收取附表所示金額之款項後,接續將各該款項侵占入己,金額合計新臺幣23萬4,089元(起訴書誤載為24萬4,989元)。 三、處罰條文: 刑法第336條第2項、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 之1。 四、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 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 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 不得上訴。 五、本件如有前述可得上訴情形,而不服本判決時,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0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鄭舜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黃聖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0 日附表:甲○○業務侵占案件 ┌──┬─────┬──────────┬─────┐ │編號│收款時間 │客戶名稱 │收取金額 │ │ │ │ │新臺幣、元│ ├──┼─────┼──────────┼─────┤ │1 │96年10月 │鐵獅卡拉OK │2,400 │ ├──┼─────┼──────────┼─────┤ │2 │96年10月 │學達工程行 │1,800 │ ├──┼─────┼──────────┼─────┤ │3 │96年10月 │王先生 │2,400 │ ├──┼─────┼──────────┼─────┤ │4 │96年11月 │超吉(起訴書誤載為「│1,920 │ │ │ │級」)飯桶-美村 │ │ ├──┼─────┼──────────┼─────┤ │5 │96年11月 │水鴛鴦KTV │4,800 │ ├──┼─────┼──────────┼─────┤ │6 │96年11月 │鐵獅卡拉OK │2,400 │ ├──┼─────┼──────────┼─────┤ │7 │96年12月 │鐵獅卡拉OK │1,200 │ ├──┼─────┼──────────┼─────┤ │8 │96年12月 │泰穎廣告 │3,600 │ ├──┼─────┼──────────┼─────┤ │9 │97年1月 │得意卡拉OK │2,400 │ ├──┼─────┼──────────┼─────┤ │10 │97年1月 │水鴛鴦KTV │1,800 │ ├──┼─────┼──────────┼─────┤ │11 │97年1月 │寶麗金KTV │3,600 │ ├──┼─────┼──────────┼─────┤ │12 │97年1月 │泰穎廣告 │2,400 │ ├──┼─────┼──────────┼─────┤ │13 │97年1月 │肯定經紀傳播 │4,800 │ ├──┼─────┼──────────┼─────┤ │14 │97年1月 │美力舞場 │4,800 │ ├──┼─────┼──────────┼─────┤ │15 │97年1月 │服務小姐林 │1,200 │ ├──┼─────┼──────────┼─────┤ │16 │97年2月 │寶麗金KTV │4,800 │ ├──┼─────┼──────────┼─────┤ │17 │97年2月 │泰穎廣告 │2,400 │ ├──┼─────┼──────────┼─────┤ │18 │97年2月 │肯定經紀傳播 │3,600 │ ├──┼─────┼──────────┼─────┤ │19 │97年2月 │美力舞場 │1,200 │ ├──┼─────┼──────────┼─────┤ │20 │97年3月 │霹靂火經紀傳播公司 │3,600 │ ├──┼─────┼──────────┼─────┤ │21 │97年3月 │新進豐 │600 │ ├──┼─────┼──────────┼─────┤ │22 │97年3月 │阿順師現炒店(阿準)│600 │ ├──┼─────┼──────────┼─────┤ │23 │97年3月 │寶麗金KTV │3,600 │ ├──┼─────┼──────────┼─────┤ │24 │97年3月 │泰穎廣告 │3,600 │ ├──┼─────┼──────────┼─────┤ │25 │97年3月 │肯定經紀傳播 │1,200 │ ├──┼─────┼──────────┼─────┤ │26 │97年3月 │徐先生 │3,209 │ ├──┼─────┼──────────┼─────┤ │27 │97年3月 │林店長 │4,200 │ ├──┼─────┼──────────┼─────┤ │28 │97年3月 │全家通訊 │7,800 │ ├──┼─────┼──────────┼─────┤ │29 │97年3月 │全球通訊民族 │7,800 │ ├──┼─────┼──────────┼─────┤ │30 │97年3月 │泰穎廣告 │8,400 │ ├──┼─────┼──────────┼─────┤ │31 │97年4月 │霹靂火經紀傳播公司 │1,200 │ ├──┼─────┼──────────┼─────┤ │32 │97年4月 │港區報業 │600 │ ├──┼─────┼──────────┼─────┤ │33 │97年4月 │風揚廣告瀋陽 │8,400 │ ├──┼─────┼──────────┼─────┤ │34 │97年4月 │寶麗金KTV │1,200 │ ├──┼─────┼──────────┼─────┤ │35 │97年4月 │良友人力 │2,400 │ ├──┼─────┼──────────┼─────┤ │36 │97年4月 │徐先生 │8,400 │ ├──┼─────┼──────────┼─────┤ │37 │97年4月 │林店長 │4,200 │ ├──┼─────┼──────────┼─────┤ │38 │97年4月 │全家通訊 │4,800 │ ├──┼─────┼──────────┼─────┤ │39 │97年4月 │全球通訊民族 │12,000 │ ├──┼─────┼──────────┼─────┤ │40 │97年4月 │泰穎廣告 │1,200 │ ├──┼─────┼──────────┼─────┤ │41 │97年4月 │建民通訊 │600 │ ├──┼─────┼──────────┼─────┤ │42 │97年5月 │新進豐 │2,400 │ ├──┼─────┼──────────┼─────┤ │43 │97年5月 │港區報業 │2,400 │ ├──┼─────┼──────────┼─────┤ │44 │97年5月 │高檔陳 │2,400 │ ├──┼─────┼──────────┼─────┤ │45 │97年5月 │林店長 │4,800 │ ├──┼─────┼──────────┼─────┤ │46 │97年5月 │全家通訊 │1,200 │ ├──┼─────┼──────────┼─────┤ │47 │97年5月 │曉楓通訊 │9,600 │ ├──┼─────┼──────────┼─────┤ │48 │97年5月 │傑昇通訊 │9,600 │ ├──┼─────┼──────────┼─────┤ │49 │97年5月 │水蜜桃KTV │2,400 │ ├──┼─────┼──────────┼─────┤ │50 │97年6月 │易吉益省電日光燈具 │600 │ ├──┼─────┼──────────┼─────┤ │51 │97年6月 │新進豐 │1,200 │ ├──┼─────┼──────────┼─────┤ │52 │97年6月 │港區報業 │3,000 │ ├──┼─────┼──────────┼─────┤ │53 │97年6月 │廖江河 │600 │ ├──┼─────┼──────────┼─────┤ │54 │97年6月 │林店長 │1,800 │ ├──┼─────┼──────────┼─────┤ │55 │97年6月 │曉楓通訊 │9,600 │ ├──┼─────┼──────────┼─────┤ │56 │97年6月 │水蜜桃KTV │2,400 │ ├──┼─────┼──────────┼─────┤ │57 │97年7月 │港區報業 │2,400 │ ├──┼─────┼──────────┼─────┤ │58 │97年7月 │超吉飯桶-精誠 │960 │ ├──┼─────┼──────────┼─────┤ │59 │97年7月 │曉楓通訊 │16,800 │ ├──┼─────┼──────────┼─────┤ │60 │97年7月 │傑昇通訊 │1,200 │ ├──┼─────┼──────────┼─────┤ │61 │97年7月 │曉楓通訊 │15,600 │ ├──┴─────┴──────────┴─────┤ │合計收取金額為234,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