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建字第160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5 月 16 日

法官曹宗鼎莊嘉蕙潘曉玫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字第160號

上訴人
即原告
茂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煌爵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楷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2年4月1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11,513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1,1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且上訴人提起上訴亦未表明上訴理由。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補繳上訴裁判費,及提出上訴理由書表明上訴理由,逾期不繳上訴裁判費,即駁回上訴。

上正本係依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曹宗鼎

                  法 官 莊嘉蕙

                  法 官 潘曉玫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育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