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37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376號
- 原告
- 金亞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宥瑜
- 訴訟代理人
- 楊錫楨律師
- 被告
- 王大銘
- 被告
- 林銀玲
-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 趙惠如律師
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10月9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376號
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10月9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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