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勞訴字第5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勞訴字第50號
- 原告
- 劉士瑞
- 訴訟代理人
- 林益輝律師
- 複代理人
- 王耀賢律師
- 複代理人
- 鍾仲智律師
- 被告
- 亞太黎明通訊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陳居益
- 被告
- 亞洲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陳居益
-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洪崇欽律師
蕭慶鈴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二年九月十六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