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29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1 月 1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2905號債 權 人 亞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清義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浤武貿易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權人亞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債務人浤武貿易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姓名(請提出具法定代理權之釋明資料);如有誤載並應為更正。 ㈡確認邱清義是否為本件債權人,若是,請具體敘明其為債權人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 ㈢確認謝英武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書記官 吳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