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366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9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36690號債 權 人 長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善楨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蘇睦方、旭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債務人旭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地址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8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8 日書記官 莊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