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3769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37694號
- 債權人
- 遠信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芳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加川興業有限公司、金鐉生化科技有限
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遠信實業有限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㈡債務人金鐉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設立地址及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地址為何?並提出金鐉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