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催字第141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催字第1411號
- 聲請人
- 台灣亞瑟士股份有限公司
- 聲請人
- 1401室
- 法定代理人
- 井上忠史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確認貴公司現在合法之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明;如有聲請狀有誤載,併請更正。
二、確認台端有無收受系爭票據號碼DA0000000支票。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湯家奕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