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47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01 日
- 當事人林鈺容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票字第4755號聲 請 人 林鈺容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龍昇工程行、霜瑞才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龍昇工程行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