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0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206號
- 原告
- 蘇有富即臺豐鐵工廠
- 被告
- 中科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銀海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
二、本件原告起訴,除原繳納之支付命令聲請費用新臺幣(下同)500元外,尚有裁判費30,299元未據繳納,經本院於民國100年4月18日裁定命原告於5日內補正。該項裁定已於民國100年4月20日送達原告,有送達證書附卷可憑。
三、原告逾期迄未補正,其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