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4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239號

返還所有物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6 月 22 日

法官莊嘉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239號

原告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法定代理人
劉邦裕
訴訟代理人
張豐守律師
複代理人
吳莉鴦律師
被告
洪百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即清算人
洪其華
即清算人
葉民昌
即清算人
洪書昀
被告
開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効亮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所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 年7 月16日上午11時5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二、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7 日內具狀陳明下列事項,逕將繕本及附屬文件影本送達對造(被告洪百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請寄送公司址及3 位清算人住址;被告開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請寄法定代理人地址):

㈠請提出臺中市○○區○○段1401地號土地之最新土地謄本。

㈡請說明上開1401地號土地與本件之關係。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莊嘉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吳詩琳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