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4848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48487號
- 債權人
- 黃明皇即力冠工程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三仁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許明旺發
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除支票金額外之金額,是否請求利息?若是,利息起算日及利率為何?(因聲請狀附表僅列支票金額之利息請求)。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48487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三仁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許明旺發
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除支票金額外之金額,是否請求利息?若是,利息起算日及利率為何?(因聲請狀附表僅列支票金額之利息請求)。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