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聲字第2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公示送達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09 日
  • 法定代理人
    林榮芳

  • 原告
    名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聲字第24號聲 請 人 名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榮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黃明田即嘉德機械五金行為公示送達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 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提出與聲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相符之公司大小章(聲請人為名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為林榮芳,惟聲請狀末所蓋之印章為連文企業有限公司)。 ㈡相對人嘉德機械五金行之營利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9 日書記官 莊玉惠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聲…」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