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補字第107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1074號
- 原告
- 伊登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
- 之2
- 法定代理人
- 周正義
之2
本件原告與被告凱督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補助款事件,原告
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2,906,
401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9,809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1074號
之2
本件原告與被告凱督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補助款事件,原告
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2,906,
401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9,809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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