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124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4 月 10 日
- 當事人中原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12452號債 權 人 中原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理人 徐武男 2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社團法人台中市仁化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社團法人台中市仁化工業區廠商協進會之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何淑媛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0 日書記官 劉文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