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302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8 月 10 日
- 當事人全球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朱志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30208號債 權 人 全球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志鵬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義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林清利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違約金新臺幣144,900元部分請求,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計 算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何淑媛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0 日書記官 葉泰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