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356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9 月 19 日
- 當事人DTS Licensing Limited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35698號債 權 人 DTS Licensing Limited logy Park,Castletroy, Limerick,Ireland 法定代理人 Leonard Lloyd logy Park,Castletroy, Limerick,Ireland 代 理 人 凃楡政律師 代 理 人 莊惠萍律師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台灣福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台灣福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是否為曾惠治?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補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地址。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9 日書記官 莊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