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96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4 月 05 日
- 當事人鴻揚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9604號債 權 人 鴻揚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號 法定代理人 吳昌慶 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彥綺即采紘汽車修配廠、田展睿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向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查詢債務人陳彥綺即采紘汽車修配廠之稅務登記資料暨其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暨法定代理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居所地址。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5 日書記官 許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