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票字第41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9 月 14 日
- 當事人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卓燦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票字第4153號聲 請 人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卓燦然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李佳璉即立誠企業社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本件之請求金額為何,如有誤載應為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