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5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9 月 0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582號 原 告 鼎太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宏洲 訴訟代理人 洪明立律師 林佳生 楊子儀 被 告 葉月里 訴訟代理人 劉佳田律師 被 告 林溪材 陳溪水 楊滿足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陳溪圳 被 告 陳幸宜 訴訟代理人 黃清濱律師 複代理人 呂超群律師 黃鉦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10月8日下午3時10分, 在本院民事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3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黃渙文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3 日書記官 陳靖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