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7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重勞訴字第5號

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費等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1 月 10 日

法官曹宗鼎莊嘉蕙潘曉玫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勞訴字第5號

原告
蘇勇誌
法定代理人
劉雪枝
訴訟代理人
張慶達律師
被告
偉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林五爵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紹貴律師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虞允文律師
被告
唐鼎鍋爐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孔春蓉
被告
唐榮鍋爐工廠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唐純智
上4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鴻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

上正本係依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10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曹宗鼎

法 官 莊嘉蕙

法 官 潘曉玫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育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重勞…」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