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3193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31931號
- 債權人
- 精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破產管理人
- 賈俊益律師
- 設臺中市○○區○○區00路0○0號
住臺中市○區○○路0○00號9樓之4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精凌模型事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補聲請狀末債權人精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夏施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31931號
住臺中市○區○○路0○00號9樓之4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精凌模型事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補聲請狀末債權人精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夏施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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