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743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7435號
- 債權人
- 張素秦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信望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提出支票票號AG0000000之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影本。
㈡請確認債務人名稱是否正確,如有誤載併請具狀更正(聲請狀所載之債務人為信望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惟依台端所提之公司變更登記表,該公司名稱已變更為信望愛養生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