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520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5205號
- 聲請人
- 翁金柱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黃郁琪即富群企業社准予本票裁定強制
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相對人富群企業社之登記資料。
二、相對人之身份證統一編號及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本票提示日為何?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5205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黃郁琪即富群企業社准予本票裁定強制
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相對人富群企業社之登記資料。
二、相對人之身份證統一編號及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本票提示日為何?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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