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第1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01 月 17 日
  • 法官
    洪堯讚
  • 法定代理人
    周碩彥

  • 原告
    崧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世世興五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123號原   告 崧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碩彥 原   告 世世興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碩彥 原告起訴請求被告徐淑子等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4,593,592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28,48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 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 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堯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7  日書記官 張齡方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