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第19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12 月 19 日
  • 法官
    陳添喜
  • 法定代理人
    王文龍

  • 原告
    太上營造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1974號 原   告 太上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文龍 上列原告與被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256萬2318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2萬261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添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9  日書記官 楊均謙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