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9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94號
- 原告
- 湯智鈞
- 訴訟代理人
- 湯清池
- 被告
- 卓沛縈
- 被告
- 東巨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蔣佳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月10日下午2時45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9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月10日下午2時45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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