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1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01 月 17 日

  • 當事人
    莊侑蒨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協合國際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142號債 權 人 莊侑蒨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協合國際有限公司、王雿_即王百祿、王純慈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債務人王雿_即王百祿之 ㈢確認各紙支票應連帶給付之債務人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7  日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7  日書記官 吳淑願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