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24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240號
- 債權人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北貨運服務
- 債權人
- 所
- 法定代理人
- 顏聰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立盟開發有限公司、皇家休閒事業有限
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狀載債務人皇家休閒事業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靖晏是否為其合法代理人,請提出具法定代理權之釋明資料,如有誤載並應為更正。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