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58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5885號
- 債權人
- 承特水電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卓明亮 住桃園縣楊梅鎮○○○路00號
- 送達代收人
- 林栢峰
- 設桃園縣楊梅鎮○○○路00號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000號8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田瑞平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債
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究為「東暘電氣工程有限公司」或自然人「田瑞平」?;若為「東暘電氣工程有限公司」,應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若為自然人「田瑞平」應提出釋明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