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353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10 月 0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35376號債 權 人 瑞昇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吳勝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秀蘭即久鋒企業社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一、確認本件債務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夏施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9 日書記官 陳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