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27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5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2709號聲 請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米圃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李滄淇、林璐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發票時米圃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登記資料,以證明發票時之法定代理人為林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8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