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37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3703號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號8樓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住臺北市○○區○○路000號8樓 送達代收人 陳寶粟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24樓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泉勝營造有限公司、楊正裕、李育書、楊世煌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發票時泉勝營造有限公司之登記資料,以證明當時之法代為楊正裕。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2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