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建字第12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字第129號
- 上訴人
- 欣隆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炳曜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間給付工程
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4年12月2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
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10,220,132元,應徵上訴裁判費153,03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
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