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建字第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字第65號原 告 即反訴被告 企佑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碧珍 訴訟代理人 陳盈光律師 複代理人 洪蕙茹律師 戴易鴻律師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長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炳炎 訴訟代理人 謝文田律師 郭乃瑩律師 複代理人 陳怡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年12月12日上午10時整, 在本院民事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廖慧如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31 日書記官 唐振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