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第12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123號
- 原告
- 崧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碩彥
- 原告
- 世世興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碩彥
原告起訴請求被告徐淑子等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
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4,593,592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新臺幣228,48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
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
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123號
原告起訴請求被告徐淑子等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
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4,593,592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新臺幣228,48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
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
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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