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4號

確認贈與契約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5 月 27 日

法官吳蕙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24號

原告
展宇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水木
訴訟代理人
任秀妍律師
複代理人
陳美惠
被告
豐吉參

兼訴訟代理 廖麗香

人           樓之1

當事人間確認贈與契約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2年6月17日下午3時55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蕙玟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7 日

書記官 張齡方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