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2489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3年度司促字第24895號
- 債權人
- 劉雀
- 債務人
- 大菩提生態休閒有限公司
- 債務人
- 債 務 人兼 張祿坤
- 法定代理人
一、債務人大菩提生態休閒有限公司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萬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債務人張祿坤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萬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前二項給付,如其中一債務人已為給付,在給付之範圍內,另債務人免其給付義務。債務人應向債權人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如債務人不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