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275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8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7556號債 權 人 洋基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琦陽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富貴自助餐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債務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並 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楊木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