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7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6908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3 月 2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3年度司促字第6908號

債權人
龍華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春雄
債務人
王悉其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萬伍仟元,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如債務人不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0  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世佳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